微生物肥料、有机肥料、化肥、农药(危险品及杀鼠剂除外)销售(凭市农委、安监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),农作物病虫害防治,作物保护农化产品研发(不含生产销售),货物及技术进出口(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,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可以经营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