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(不含危险化学品)(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月4日)、农作物包装种子(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月4日)(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)。化肥、农膜、农业机械销售(以上项目法律、法规禁止经营的,不得经营;需经许可生产经营的,须凭许可证生产经营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