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农作物种子经营(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);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;初级农产品收购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