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农作物种子经营(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);农作物栽培服务;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